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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公立國中小教科書補助款支出分攤表供參。

一、有關教科書(審定本與藝能科、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書籍費)已預先扣除國教署 12 年國教課綱教科書部分補助,爰對帳單差額部分由「學生用書」補助經費支應。

二、前開憑證得循支出分攤方式辦理經費核銷,檢附支出分攤表格式、 108 學年第 2 學期教科書單價表供參,請有需要的承辦老師自行下載使用。



※綠色文字請自行修改,藍色文字為差異處,紅色文字為提醒。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陳香茹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0-05-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5-28 17:16:00
點閱數: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