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檢送「110年度基金來源預算總表」1份,請貴校查填並於109年6月12日前(免備文)逕寄(送)1份(核章正本)至教育處教育設施科,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6 月 1 日府教設字第 1090103302 號函辦理。
二、為籌編 110 年度預算,請貴校查填「110 年度基金來源預算總表」,並請於 109 年 6 月 12 日前核章紙本 1 份(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
三、因應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 110 年幼兒園學費收入以特幼科預估金額為準。
四、說明欄部分請自行依範例格式填報,並請配合預算金額編列至千元(千位以下為零) 。
五、如有新增歲入來源別科目請自行增加列數。
六、檢附「110 年度基金來源預算總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