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9年度國中超額教師介聘作業-達成超額教師介聘名單1份。
1.三民國中將自 109 學年度起委託私人辦理,該校教師得依本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 7 點規定:「委託私人辦理學校之教師不願隨同移轉至受託學校者及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之教師與學校教育理念不同者,於學校轉型籌備階段得準用本作業要點辦理介聘他校服務事宜。」,參加本府超額教師介聘作業。
2.該校專輔教師無意願留任三民國中,惟本縣各國中已無專輔教師缺額可供提撥辦理超額介聘,爰依作業要點第 7 點規定,「調出之超額教師若本類科已選完,則調整以第二專長選填學校,至新校後需任教第二專長科目。」,本府協助開列綜合領域輔導活動專長缺額 1 名,以第二專長科目超額介聘。
3.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已於 109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完成公開分發程序。
4.請通知達成介聘教師於本( 109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五)以前,親自至達成介聘學校辦理審查,聘書生效日為 109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