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委請貴校辦理「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國教輔導團總團研習』請貴校於本(109)年8月15日前辦理核銷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本府 109 年 4 月 29 日府教課字第 1090078645 號函諒達。
二、本案請於 109 年 7 月 15 日前辦理完竣並於 109 年 8 月 15 日前,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書 1 份(內容包含:效益評估分析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表、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最多以 20 頁為限)及電子檔上傳至
http://community.hlc.edu.tw/(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公務資源-A 教學資源-7 精進教學計畫-計畫成果-108 學年度)後報本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
花蓮縣立壽豐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民小學、花蓮縣立豐濱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