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類計畫涉及各類人員薪資等應付費用部分,請受補助學校先行墊付,俟補助款撥付學校後再辦理轉正歸墊,請查照。
一、旨案各類計畫說明如下:
(一)109 學年度一般地區學校公立國民中學增置專長教師員額實施計畫(國中 1000 專案)。
(二)109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一般地區學校及偏遠地區全校學生數 30 人以下之學校」-「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方案(本計畫所聘任之增置代理教師為編制外人員,非屬懸(實)缺教師)。
(三)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節數經費。
(四)109 學年度課稅配套方案之公私立國中小授課節數經費(提醒:國中偏遠地區普通班及國小普通班無此經費)。
(五)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計畫。
(六) 109 學年度偏遠地區增置專長教師員額(東里國中)。
二、前開計畫刻正辦理報署請款作業及經費動支作業,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各業務承辦人;為維護本案進用教師及人員權益,不因補助經費尚未入庫或來源不同而有不同撥付期程,請各受補助學校本權責評估相關經費後先行墊付,俟款項撥付後再予轉正。
四、餘 109 學年度推動『偏遠地區學校』國中、國小合理教師員額事項所需經費(偏遠地區全校學生數 31 人以上之學校-偏遠增置員額),請由各校「人員維持費(正式員額薪資)」支應,併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