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有關本縣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提報110學年度公費師資需求人數統計調查表一案,填報表格及相關資料如附件,請有需求者填寫並回傳。
一、本府 109 年 9 月 2 日府教特字第 1090171474 號函諒達。
二、本表格僅有提報公費生師資需求之學校須填寫,無代理教師實缺者皆無須填報。
三、調查表電子檔內含 4 個分頁(4 種地區或身分),請依各校需要選擇填寫。
四、本案僅為調查幼兒園需求,請勿與國中、小之調查表併送。
五、請各校於評估需求並填寫完成後核章,於 9 月 4 日中午 12 點前傳送掃描檔及表格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teachergood777@hlc.edu.tw),以利即時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