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臺北市立動物園謹訂於109年12月1日起全面採用遊客電子票證支付相關規費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9 年 10 月 12 日府授教終字第 1093093503 號函辦理。
二、該市立動物園為配合本府電子化支付政策,遊客列車車資及教育中心參觀費,自今(109)年 12 月 1 日起與現行遊客入園參觀費收取模式一致,全面採用「電子票證」付費方式,將不再提供遊客以現金付費服務;預定於 109 年 11 月 1 至 30 日期間為宣導期,仍得採用電子票證與現金雙軌付費方式(以電子票證付費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