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本府「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生命教育-學生或家長生命教育多元活動」補助項目暨經費額度一覽表1份,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依說明辦理。
一、本府 109 年 10 月 28 日府教學字第 1090212649 號函諒達。
二、為使學校依據在地需求及特色,規劃區域性或單校性之學生及家長生命教育多元活動,請依「補助項目暨經費額度一覽表」(如附件)備全申請計畫書,並於 109 年 11 月 6 日前免備文分別寄(送)至本縣生命教育中心學校俾辦理初審,國中請寄至宜昌國中,國小請寄至北昌國小,另請將計畫電子檔傳送至本府承辦人信箱 trshiang@hlc.edu.tw ,逾期不候。
三、本案經初審通過另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