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新北市辦理110學年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非營利法人甄審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新北教幼字第 1092062281 號函辦理。
二、甄審相關說明如下:
(一)甄選資格:學校財團法人、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及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二)欲參加本市 110 學年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非營利法人甄審之非營利法人,請檢附相關資料於 109 年 11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依據所欲甄審之非營利幼兒園寄(送)達指定地點,並請於封面標註「新北市 110 學年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非營利法人甄審」,逾期或缺件皆不予受理,亦不退回相關資料。
三、甄選須知、經營計畫書格式說明、委託辦理計畫及相關參考資料請至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幼兒教育科公告下載參閱(網址:
https://kidedu.ntpc.edu.tw/files/14-1000-9907,r9-1.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