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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公告~再次提醒】教育部110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教師參加進修 。(限國中)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9 年 11 月 3 日府教學字第 1090213606 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各校就班別 109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五)前下班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電子檔併請 e-mail : u9112011@hlc.edu.tw ),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吳佾
其小姐,電話(02)7736-5543 。
三、電子檔請寄可以編輯的 excel 檔或 ods 檔,不是核章的掃描檔。
四、只有正式老師才能報名第二專長班,請務必詳見附件報名資料。
五、各校無論是否有薦送均需繳交 2 份薦送表:增能學分班薦送表(附件一)、第二專長班薦送表(附件二),每張都要印出來,填寫人數;如無人參加填 0 人,不薦送也需寄送核章紙本及電子檔。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蔡福欽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0-11-04 16:28:00
最後修改: 2020-11-09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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