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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安中心公告】請各級學校加強預防自傷自殺作為。

一、依據教育部校安中心 109 年 11 月 13 日電子公佈欄公告通知。
二、教師主動關懷多與學生見面談話,設置學生求助管道,協助處理有自殺、自傷傾向學生之諮詢服務,使學生可獲得協助之資源,同時請各校提供教職員工心理諮商協助資訊。
三、請學校主動提供並宣導心輔中心提供之服務,讓有緊急需求的同學於上班時間是可以直接尋求協助,必要時夜間可以聯繫校安中心,緊急事件可以聯繫校警隊。亦可尋求校外資源(24 小時安心專線: 1925 、生命線 1995 或 1980 、警消 110 或 119)
四、近日事件可能會誘發維特效應(模仿效應),請通知導師主動關懷近日有顯著情緒變化學生。
五、請學校宣導及避免轉傳相關新聞與訊息,尤其是顯著負面渲染的部落客或網路貼文、相關圖片。
六、積極推動校園心理健康促進工作,以強化學生身心教育及輔導工作之專業性,營造溫馨而健康的學習環境。
七、請學校討論如何擴大及健全學生關懷網絡,如辦理自殺防治守門人培訓計畫,將家長納入。
八、落實校園安全檢核、校園安全地圖及相關安全防護機制與措施。
九、請強化各校(館)舍頂樓管制,建議高樓層加裝符合消防規範之門禁管制系統及警報感應設施。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陳香茹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0-11-14 14:05:00
最後修改: 2020-11-14 14:05:00
點閱數: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