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幼填報公告】為辦理本縣109學年度第2次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作業,惠請各校附設幼兒園推薦至少1位評審人員,並於109年11月26日(星期四)下班前至「校務系統-線上填報」(編號:5669)完成填報。
一、依據本縣 109 學年度第 2 次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及 109 年 11 月 17 日府教特字第 1090228149 號函辦理。
二、凡有正式幼兒園教師之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均應報送推薦名單(推薦人員包含校長、園主任、教師或績優教保員,各校至少推薦 1 名),推薦評審人員須具備條件如下:
(一)行政人員以學校校長及幼兒園主任為優先。
(二)教師資格為任教年資滿 3 年之正式教師。
(三)教保員資格為獲得 108 學年度績優教保員獎之契約進用教保員。
三、請各校務必確認推薦人員於 109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六)可出席,確定出席名單將由承辦學校(明廉國民小學)於 109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五)另行通知。
四、檢附推薦名單檔案 1 份,推薦名單及人員,請依行政程序法及其相關規定應確實保密。
五、請各校於 109 年 11 月 26 日(星期四)下班前至本府教育處「校務系統-線上填報」(編號:5669)填報推薦人員資料,另將紙本推薦名單於核章後掃描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
五、若學校無人員可推薦,請直接於填報欄位填寫「無」,並請於紙本推薦名單上「備註欄」簡要註明原因,核章後掃描上傳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