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花蓮縣智慧校園智慧圖書管理系統及智慧保健管理系統建置案」(案號:ED1090504)之「圖書專用晶片標籤」物品增加單修正為不需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 109 年 11 月 18 日以府教設字第1090227378 號函及 109 年 11 月 27 日府教設字第 1090233413 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內原核定之「圖書專用晶片標籤」,原請貴校登記物品增加單,查行政院主計總處頒布物品管理手冊第 17 條敘明,非消耗品需登記物品增加單,而本次採購案之「圖書專用晶片標籤」單價 6 元,依物品管理手冊係屬消耗品類別,可不登記,爰旨案修正「圖書專用晶片標籤」不需登錄物品增加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