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國教署轉知】有關國教署人力資源網2.0 重跑交通費基準日之設定與說明,請各校本土語言(閩客原語)承辦人詳閱本篇說明,請查照。
【國教署轉知】有關國教署人力資源網 2.0 重跑交通費基準日之設定與說明,請各校本土語言(閩客原語)承辦人詳閱本篇說明,請查照。
一、有關重跑交通費基準日之說明
【聘約異動】學校如有教支人員聘約異動的情形,會於經費系統 H.1.33.2 更換實聘人員聘約 操作,此步驟並無時間限制,依各學校實際需求及更動情形,自行於系統上登錄處理。
【聘約異動後,計算交通費】如有教支人員聘約異動的情形,故人力網後臺需設定一基準日,以計算異動後的教支人員聘僱時間比例,以核算交通費。(舉例:如教支人員 A 授課期間為 109.9.1-10.15 ,教支人員 B 授課期間為 109.10.16-110.1.18 )
【1.33.3 不同的提交情形】
尚未提交:針對有聘約異動的學校,須請各學校於「1.33.3 核算每月薪資及勞健保」填報時,先不按「提交」(如圖 1 )。
已提交:各月份「實支」已提交之學校所呈現之畫面如圖 2
因人力網目前設定,提交後之費用即鎖住無法更動,故人力網在重跑交通費基準日時,已提交的學校如有教支人員聘約更動的情形,將無法依比例計算交通費。
【人力網預計處理流程日 1】
為確保交通費計算如實
110.01.05 (星期二) 人力網會將針對目前「已提交」的學校統一解鎖,故 1.33.3 及 1.33.5 都將呈現學校尚未提交的狀態(如下 2 圖,附檔請參考圖 1 、 3 )。
【人力網預計處理流程日 2】
110.01.11 (星期一) 為人力網重跑交通費基準日,以計算聘約有異動之教支人員交通費。
二、請各承辦人協助處理事項
目前人力網正在清點「1.33.3」及「1.33.5」已提交的學校名單,俟名單確定後,國教署會再分縣市寄送電子郵件,並請已提交的學校,於 110.1.12 (星期二)後再上系統重新點選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