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學生學業優秀獎學金】檢送教育部國教署核定補助本縣「109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學業優秀獎學金」經費核定表,請查照。
一、請各校掣據請款(會計子目: CC0008)送府憑撥(依據 110 年 1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1100012936 號函辦理),並俟經費撥入學校後,依規定轉發獲獎學生。
*尚未繳交學校:美崙國中。
二、未獲獎學生檢附之資料請各校至本府教育處領取,如未於 110 年 2 月 9 日前領取者,本府將逕行銷毀。
三、請各校於 110 年 2 月 26 日前辦理經費核結,如有剩餘款請以支票繳回,原始憑證留校備查,核結資料除成果報告外:
(一)縣立學校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
(二)私立學校檢附「花蓮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1 式 2 份。
(三)成果報告除紙本外,請將可編輯之電子檔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 ainny0823@hlc.edu.tw 。
四、檢附旨揭獎學金各校經費核定表、申請合格名冊及成果報告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