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之申請補助金額(僅家長會費部分)核對,請於110年3月15日(一)中午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編號5825」完成填報。
一、請各校先下載「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補助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經費申請核對表」,核對表內「申請補助金額」欄位之金額是否正確,此金額僅包含「家長會費」部分。
二、再請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編號 5825」完成填報。
三、為確保後續執行及學生權益,敬請各校務必於 110 年 3 月 15 日(一)中午前填報完竣,逾期未確認者視為申請金額無誤,感謝各校配合辦理。
四、檢附「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補助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經費申請核對表」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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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報學校:
一、國中:花崗國中、秀林國中、新城國中、平和國中、富源國中、富里國中、化仁國中。
二、國小:明廉國小、信義國小、北濱國小、國福國小、新城國小、康樂國小、吉安國小、北昌國小、稻香國小、光華國小、化仁國小、太昌國小、豐山國小、志學國小、平和國小、鳳林國小、大榮國小、北林國小、光復國小、瑞穗國小、鶴岡國小、港口國小、靜浦國小、玉里國小、中城國小、源城國小、樂合國小、觀音國小、高寮國小、松浦國小、長良國小、富里國小、東里國小、學田國小、萬寧國小、秀林國小、富世國小、和平國小、景美國小、三棧國小、佳民國小、銅門國小、水源國小、明利國小、馬遠國小、西林國小、紅葉國小、崙山國小、立山國小、卓清國小、古風國小、奇美國小、大興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