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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修正,請各公立幼兒園依據本府公告之最新考核表範本(預計於3月下旬前公告)進行契約進用人員之平時及年終考核,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契進辦法)第 15 條第 3 項規定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 年 3 月 15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027215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修正,本府刻正依據國教署發布之範本訂定本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之細目及考核表範本,並將於訂定完成後發函公告最新版本之考核表範本(預計於 3 月下旬前公告)供各校(園)使用。
三、雖本次(3 月份)平時考核在即,仍請各公立幼兒園依據本府公告之最新考核表範本進行契約進用人員之平時考核,以符合契進辦法之規定。
四、有關考核小組之組成,請各校(園)依據契進辦法第 19 條之規定,重新檢視考核小組成員,使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且應有契約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代表,若有需補選或增置,請各校(園)依規定辦理遴聘事宜。
五、各校辦理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後,無須報本府備查,請本權責依契進人員實際表現進行考核,勿因取消原辦法第 16 條甲等比例限制後而有考核寬濫之情事。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劉士豪
連絡電話: 8462860-259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1-03-17 08:43:00
最後修改: 2021-03-17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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