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幼兒園教師介聘】有關本縣110年度國小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外介聘作業,請依說明回傳調查表,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3 月 18 日府教特字第 1100054578 號函(諒達)。
二、本案依前揭函文須重新回傳調查表,請各校於 3 月 22 日(星期一)中午前將附設幼兒園之「委託意願調查表」及「提撥缺額調查表」等相關表件回傳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彙辦,並請附上教評會會議紀錄與簽到表供介聘小組審核;為利彙整作業,請先以傳真、公務雲即時通或 Email 等方式傳送核章版電子檔至承辦人-劉士豪(傳真:8462780 ;信箱:teachergood777@hlc.edu.tw),正本另請儘速寄(送)達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