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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學年度申請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補助經費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 年 3 月 24 日府教特字第 1100035108 號函暨「國教署補助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原則」辦理。

二、有意申辦之幼兒園請於 110 年 4 月 30 日前填妥「推動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實施計畫」(詳如附件),彙整報送本府申請補助(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府承辦人信箱 lyc0494@hlc.edu.tw)。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宜真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254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1-03-27 11:40:00
最後修改: 2021-03-27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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