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假期安全宣導】為強化假期間學生校外活動安全維護,請各校有效掌握學生安全狀況,俾利校安事件之即時通報與處理,請查照。
一、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間安全,請各校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國教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輪勤,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02)33437920 ,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23302810 ,傳真:(04)23302764 ;並通報本府教育處相關科室及駐區督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