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0年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研習計畫」一案,請在4月9日(五)前報名附件寄EMAIL,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3 月 2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40805 號及臺
北市立大學 110 年 3 月 19 日北市大教院字第 1106006675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與推動,提升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110 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培訓採分階課程辦理,初階課程旨在培養社群召集人之領導力、對話模式及對話技巧;進階課程著重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轉型之素養與動能;高階課程在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永續發展之素養與動能。
四、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如附件 1 );
(一)課程期程自 110 年 5 月至 8 月舉行,於北、中、南、東分區
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另離島地方因人數較少,由本部逕予辦理社群召集人培訓。
(二)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以下任一資格:
1、曾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曾任國教輔導團員。
3、曾任地方輔導群教師。
4、曾任各縣市優秀教師( super 教師、薪傳教師)。
5、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
6、經教育處薦派曾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各縣市政府教育處薦派之教師或校長。
(三)建議分階課程參與之對象:
1、初階課程:適合首次參加社群召集人培訓課程之學員。
2、進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初階課程之學員。
3、高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進階課程之學員。
(四)培訓方式:採講解、實作、演練、教材設計、試講、分享、意見溝通與回饋(離島辦理之召集人培訓無試講課程)。
四、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前受理報名,請貴校統一「培訓課程報名表」(如附件 2 )填畢回傳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承辦人盧小姐彙整。
五、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計畫助理臺北市立大學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陳可辰助理:( 02 ) 2311-3040 轉 8304 ,
amberc@go.utaipei.edu.tw ;陳鈺珊助理:( 02 ) 2311-3040 轉 8435 , cyc3150@go.utaipei.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