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110學年度申請「推動本土語言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及「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補助經費1案,詳如說明,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主旨:
有關 110 學年度申請「推動本土語言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及「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補助經費 1 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0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041794 號函及國教署補助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原則辦理。
二、有關本土語言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編列「購置或自編本土語言參考教材」項目,最高以計畫總經費之 80%為上限,並應避免購置一次性學習之參考教材。有意申辦之幼兒園請於 110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送旨案「實施計劃書」及「前一年度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報名費申請表」(無則免)紙本各 1 份,彙整報送本府申請補助(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府承辦人信箱 lyc0494@hlc.edu.tw)。
三、另為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4 條之規定,提供原住民幼兒有學習其族語、歷史與文化機會及發揮部落照顧精神,鼓勵本縣公私立幼兒園招收原住民族幼兒人數達三分之一者,積極提報申辦本土語言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以使資源投入發揮最大效益,推廣本土語言教學。
四、檢附相關附件各 1 份,如需可至附件檔案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