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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教育】檢送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人權故事行動展」之展覽申請辦法及宣傳資料各1份,請各校協助宣傳及鼓勵學校踴躍報名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國家人權博物館 110 年 4 月 27 日人權展字第 1103001046 號函辦理。
二、國家人權博物館為推廣大眾認識了解人權議題,拓展人權教育之範疇及廣度,參酌行動博物館精神,重製具特色且觀眾反應良好的人權主題特展,轉化為適於公共推廣之內容、規模與形式,提供學校單位免費申請運用,希冀增進社會大眾認識臺灣歷史及人權議題。
三、展覽申請簡要說明如下:
(一) 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師);或其他符合本計畫目的,經該館審核通過之對象。預計受理展出 20 檔次。
(二) 申請時程: 110 年 5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5 月 31 日止,預計於 110 年 6 月 30 日公告申請通過名單。
(三) 申請展出時段: 110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每一檔次展出時間為 15 天,如有特殊需求,將由該館另案處理。
(四) 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單(採線上申請 https://reurl.cc/rajzG4 ,須提供預定展出空間之照片及簡介),將依據申請內容受理,經該館審查後,通知審核結果及聯繫後續事宜。
(五) 本計畫之展覽申請及相關佈卸展服務,皆免收費用。
四、計畫內容詳如展覽申請辦法,各展覽介紹與借展清單,請上主題網站 https://touring-exhibition.nhrm.gov.tw/查詢瀏覽,或洽詢該館展示教育組(02)2218-2438 分機 348 、 E-Mail : nhrm190@nhrm.gov.tw ,錢小姐。
五、另,該館預計於 110 年 9 月推出人權故事行動展之「展具箱出借服務」(自 110 年 8 月 1 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申請對象包含國內各級學校(教師)、公私立文教機構、文化館舍、依法核准設立之法人或團體等。申請單位於預計借用日前 30 天(含例假日)填妥「展具箱借用申請表」予該館,隨到隨審。展具箱免費借用,惟申請單位須自行領取、歸還展具箱及自行佈卸展,並善盡保管之責。相關資訊亦請至上開主題網站查詢。
主辦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劉詩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公告時間: 2021-04-30 08:13:00
最後修改: 2021-04-30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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