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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明)」1份,請幼兒園配合辦理,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5 月 3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00059676 號函辦理。
二、依據經濟部水情燈號意義及對應措施暨台灣自來水公司乾旱時期供水措施作業要點,當水情不佳,進入減量供水時期,台灣自來水公司將依各地區供水情勢,派員巡查減量供水戶是否有超量情形,並抄錄水表指針,遇超量用戶,第一次開具勸導單委婉勸阻,第二次則函請行政單位強制執行鉛封減供措施。請幼兒園確實依旨揭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明),並配合相關限水措施,共體時艱,落實節水,以共度旱期。
三、有關辦理節水教育宣導,請多加利用經濟部水利署抗旱節水專區(https://www.wra.gov.tw/cl.aspx?n=18763)相關文宣與教材,包含懶人包、文宣、影音專區等;另可至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最新消息項下,下載各式節水教育文宣,並請加強節水教育宣傳(https://disaster.moe.edu.tw/)。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溫舒蘋
公告時間: 2021-05-05 17:34:00
最後修改: 2021-05-05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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