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實施計畫」之修正計畫書填報事宜
一、本案業於 110 年 7 月 20 日府教設字第 1100143645 號函諒達。
二、請貴校以 chrome 或 firefox 瀏覽器登入教育優先區計畫網路 填報審查系統(
https://epa.ntcu.edu.tw/edu/),續前往「110 學年度審核結果檢視區」,詳閱案內複審金額及其修正意見並於 110 年 7 月 31 日前依規定將修正計畫書上傳至填報網站。
三、本年度未提供學校申覆機制,悉依國教署修正意見及金額憑辦,不得有議;倘貴校各補助單項承辦為校內其他各處室,請相互提醒告 知,務必依限完成填報作業,如有疏漏情事,請學校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