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寶島時代村110年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 110 年 8 月 18 日府教學字第 1100189831 號函辦理。
二、該公司秉持回饋社會的心意,為獎勵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認真學業,鼓勵學子日後能奉獻國家社會,設立旨揭獎助學金。
三、申請資格:凡設籍於南投縣(市)滿六個月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之清寒優秀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申請旨揭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 申請書 1 份。
(二)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三) 109 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 1 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 全國競賽獎,需出示得獎證明影本(領獎時需攜帶證本核對)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之審核章)或戶籍謄本 1 份。
(五) 公所出具低收入戶證明。無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經由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而推薦。
五、申請時程: 110 年 8 月 10 日至 110 年 9 月 30 日止,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
六、旨揭獎學金申請資料請逕寄至寶島時代村-獎助學金專案收(地址︰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 1039 號;電話︰0921-706-069)
七、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寶島時代村 Facebook ,旨揭聯絡人:陳先生(電話: 0921-706-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