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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填報】適逢寒暑假期間之目睹家暴知會單,請於開學後7日內填覆。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13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90089774 號函辦理。
二、雖寒暑假期間學生不到校,仍請學校持續關注相關學生,並請於開學 7 日內於就學輔導回覆平台填覆知會單。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邱世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公告時間: 2021-09-03 11:39:00
最後修改: 2021-09-03 11:39:00
點閱數: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