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學年度第1學期「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會計子目CC0095)」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用書(會計子目CC0096)」經費彙辦中。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1 月 9 日府教學字第 1100226859 號函暨府教學字第 1100226831 號函(諒達)。
二、請依各校核定數額開立收款收據,免備文暨(送)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俾憑撥款。
三、請各校於 111 年 1 月 20 日前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結報,檢附縣立學校結報表,及國、私立學校結報表格式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