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核定補助經費表(如附件),請申請學校於文到3日內掣據(會計子目CC0118)免備文送府憑撥,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0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31705V 號函辦理。
二、本案經費分別由本府 110 年度「國民小學教育-中央政府補助國民小學教育-補(協)助政府機關(構)」及「國民小學教育-國民小學學務管理及獎補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請各校依國教署核定補助金額及縣自籌款分別掣據,並依據核定計畫金額及審核意見,將修正之計畫及經費申請表各 1 份免備文寄送本府教育處備查。
三、請於 111 年 7 月 31 日前辦理經費核結,除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外,各校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成果報告送本府核銷,結餘款以繳款書繳回。(成果報告除繳交紙本之外,請將電子檔-PDF 檔寄送教育處承辦人電子信箱)
申請學校::化仁國中、吉安國中、富里國中、萬寧國小、豐山國小、舞鶴國小、東里國小、平和國小、佳民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