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導實施計畫」入班宣導相關事宜,請於11月30日前完成填報。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0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33241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務於 11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入班宣導,並登入「國教署學務校安組網站/校園安全科/表報系統/識毒入班宣導專區/入班宣導成效」完成填報(網址:
https://sacs.k12ea.gov.tw/)。
三、防疫期間倘若家長志工或縣市培訓之反毒宣講師資無法進入校園宣導,可改採以學校教師實施宣導,俾利反毒宣導工作順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