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重要?請轉知並鼓勵貴校符合本縣「110年度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接種流感疫苗」補助對象且未曾接種之教職員工,於12月30日(四)前持健保IC卡及在職(任教/服務)證明文件,就近至各鄉鎮市衛生所(室)接種,免報名冊。
一、本府自購疫苗施打至用罄為止,免再報名冊,請旨揭學校教職員工自行電洽轄區衛生所(室)預約,確認有疫苗後,持健保 IC 卡及在職(任教/服務)證明文件前往接種,並配合該轄區衛生所(室)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府同意縣屬學校於旨揭期間核予所屬教職員工半日公假接種流感疫苗,課務自理。
三、請接種院所人員將施打數量登錄於「流感疫苗管理系統」之「縣市代購量」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