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0學年度教優區管考工作-第二次公告(請事涉學校依限辦理)
1.請 108 學年度下學期暨 109 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109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07 月 31 日)受補助之學校依管考計畫期程於 111 年 1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5 點前完成線上填報,切記逾時不候且不得補正,務請受補助學校依限妥辦。
2.如補助單項承辦為校內其他各處室/組,請相互提醒、告知或會辦,並請受補助學校於資料上傳完畢後,再次登入審閱相關資料是否正確無訛,請勿混淆誤傳。
3.另有關補助項目(五)補助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考核部分,因學校交通車安全維護及相關行政管理事涉師生安全 ,凡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購置之所有校車『不分年度』皆應接受考核,請各校備妥相關資料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