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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校所轄建築物未依規定辦理110年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報告,請於111年2月18日前完成年度申報作業。

一、依據本府建設處 111 年 1 月 28 日府建管字第 1110023318 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受文學校依所附檔案確認列管棟名,再行申報作業,倘確認後為已完成初評或詳評或補強,依上開函文說明四辦理。
三、為控管學校是否完成申報作業(含送府建設處報備),避免逾時申報受罰,爰請至公務填報系統編號 6327 完成填報。
四、檢附依據函文及列管棟名名單各 1 份。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楊賀強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0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2-02-09 14:47:00
最後修改: 2022-02-09 1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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