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辦處務公告78463【教學正常化視導】?有關110學年度本縣「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請受訪學校依說明辦理並預作準備,請查照。
主旨:如本公告標題。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
◆本縣「加強輔導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本府 110 年 7 月 5 日府教課字第 1100132092 號函、 110 年 9 月 7 日府教課字第 1100178704 號函(諒達)、本府 110 年 12 月 17 日府教課字第 1100258749B 號函(諒達)。
二、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及私立學校國中部於每學年度至少完成 1 次教學正常化視導,先予敘明。
本縣受訪國中(含私立學校國中部、不含中途學校-南平中學國中部):
【請提供書面佐證資料】
1、請參閱「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學校應備齊資料清單」【附件3】備妥相關書面資料並設置專區(櫃)定點存放。
2、「視導紀錄表」各國中自評表,
其中「優點或待改進事項與建議」欄位必填,
請簡要陳述貴校執行重點或困難。
3、「師資人力結構表」各國中自評表。
?三、前(109)學年度教學正常化視導結果為「大部分符合教學正常化」等第以下者,
本府將持續追蹤輔導並列為本(110)學年度無預警抽訪學校名單,
請貴校持續策進作為,以落實教學正常化,
並請學校「於視導當日提供策進處遇相關佐證或說明」。
? 111/03/07~111/03/11 週次之受訪學校計 5 校(含無預警訪視學校計 2 校),請預作準備:
03/08 :美崙國中、三民國中、
03/09 :自強國中、
03/10 :
?(無預警訪視學校將於受訪當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