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重要】轉知教育部說明校園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實施原則新聞稿,及本府校園疫情通報作業調整事宜。
一、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以「確診個案」為核心,教育部針對校園實施授課方式進行調整,自 111 年 5 月 8 日起,取消原「全校 1/3 或 10 班以上班級有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規定,但學校仍可考量運作量能,因應調整學校授課方式,並通報主管機關備查。針對 5 月 8 日起調整後處理原則,如相關連結 1 及附件。
二、因應近期校安通報量大、時效性短,難以快速擷取各校通報資訊,爰自今(5/8)起,請各校於新增【確診者】、【3 天防疫假人數及國小暫停實體課程】時,請先於以下 GOOGLE 表單回報:
1、國高中校園疫情即時回報
https://forms.gle/8txbH9B4DWhCN3yb9
2、國小校園疫情即時回報
https://forms.gle/w4GrVvJRHtV7mjH66
3、幼兒園校園疫情即時回報
https://forms.gle/v3EG42zcUmhxtReC8
※※※以上表單填報完畢,仍應於 24 小時內至校安通報中心完成法定通報(處務公告 80499)※※※
三、有關防疫最新資訊,請參閱附件 2 相關連結。
【補充 3 天防疫假日期計算】
1. 請學校先確認確診學生於確診前 2 日有無到校。
(1) 若確診學生確診前 2 日有到校:
自學校得知學生確診當日開始計算。如:學校於週二得知A生確診(無論當日A生是否到校),只要A生週一曾到校,其餘學生自
週二起開始實施防疫假,並於週五返校上課。
(2) 若確診學生確診前 2 日沒有到校:
其餘同學不受影響。
2. 實施防疫假 之天數,以「 日曆天 」 含假日 計算 之 。
3.如有學生快篩陽性,學校得比照確診個案進行【暫停實體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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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非居家隔離者,快篩陽性不等於確診】※※※
!!!另「居家檢疫」為「自國外入境者」之防疫措施,校安通報中該欄位請勿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