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度 「 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徵件期程:即日起至111 年 10 月 31 日。 三、報名方式:縣內各國中小學校之現職正式、代理及實習教師及大專院校學生,每隊至多可三位教師報名。(同一稿件參加其他相關比賽獲獎者,不得再參賽。) 四、注意事項:稿件寄出時請使用收件學校設計之寄件封面貼在信封袋。參賽作品均需詳實填寫報名表,作者並須簽具切結,未符合比賽辦法者,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五、檢附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