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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審查結果】轉知「111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複審結果暨經費核定案,詳如說明

主旨:如本公告標題。

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及國教署 111 年 7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81252Q 號函。
二、本府 111 年 7 月 8 日府教課字第 1110137408A 號函。(子計畫 1 :科技中心計畫)
  本府 111 年 7 月 8 日府教課字第 1110137408B 號函。(子計畫 2 :支持偏遠地區學校推動科技領域課程)
  本府 111 年 7 月 8 日府教課字第 1110137408C 號函。(子計畫 3 學校:補助辦理科技教育學習及探索活動)

說明:
一、本案計畫及經費業經國教署審查完畢,請依核定計畫及審查意見規劃辦理。
二、俟國教署補助款撥入縣庫後,另案函請學校辦理掣據憑撥流程。
三、請本案計畫承辦單位定期(活動辦理後兩週內或每月 10 日前)至「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及科技輔導中心」(https://maker.nknu.edu.tw/admin)填報計畫執行情形(填報請輸入 111 學年度)。
  (一)需使用學校專屬之「各子計畫」帳號密碼登入官網系統,請依本學年度貴校所執行計畫類別,
     登入對應的帳密(帳號密碼為學年度沿用,新舊承辦人請交接學校帳號密碼,登入後修改為新承辦人資料)。
  (二)如未申請帳號密碼,請貴校提供申請帳號密碼之相關資料(如附件),
     將於貴校回傳後協助開通權限(請留意電子信箱收信)。
四、配合辦理事項,餘如本府函文說明。


?備註:官網帳密申請資料填妥後,請回傳至電子郵件 eris8520@yahoo.com.tw ,來信主旨及檔名請註明貴校校名及子計畫類別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余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 56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22-07-08 10:17:00
最後修改: 2022-07-12 13:57:00
點閱數: 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