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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區域性策略聯盟增能方案申請,請於111/7/20下午5時前,寄電子檔至業務承辦人信箱。

一、為符應現行教育政策推動方向,本次計畫申請將以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性別平等教育、適應體育、學前特殊教育、原住民族教育及資優教育等相關教學研究範圍之主題優先錄取,期能透過旨揭活動之辦理,提升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確保特殊學生之學習品質。
二、為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之特教精神,申請學校須說明實施成效與特殊需求領域(含課程教學、教材教法及評量等)之相關性,故請於方案申請書之課程與活動概述和預期成效上具體清楚規劃與說明。
三、辦理時間:
上學期: 111 年 9 月至 111 年 12 月。
下學期: 112 年 2 月至 112 年 5 月。
四、請依辦理時間分 111 學年度上、下學期進行經費預算編列,每方案合計補助新臺幣 2 萬 5,000 元為原則。
五、請欲申請之學校於 111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將「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區域性策略聯盟增能方案申請書及經費概算表」免備文逕送本府審查,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july1225@hlc.edu.tw ,以利辦理後續事宜。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吳佳玲
公告時間: 2022-05-26 15:39:00
最後修改: 2022-07-20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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