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編制內現職教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案,請貴校於7月29日(五)填列第一階段經費申請表,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5 月 25 日府教課字第 1110103789 號函辦理。
二、旨案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及國立中小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二) 補助項目:
1. 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111 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2. 國立成功大學辦理 2022 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
3. 客家委員會辦理 111 年客語能力認證。
(三)申請期限:請各校分二梯次向本府提出申請。
1. 111 年 7 月 29 日前寄送本府。
2. 111 年 12 月 30 日前寄送本府。
(四)請宣導並鼓勵教師積極報名參與前開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且學校相關活動賽,建請避開前開各測驗日程。
三、本計畫補助之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頁資訊連結如下:
(一) 111 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https://blgjts.moe.edu.tw/tmt/news/detail.php?5
(二) 2022 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
https://ctlt.twl.ncku.edu.tw/gtpt/index.html
(三)111 年度客語語言能力認證
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計畫及經費申請表供參。
五、截至目前收件情形如下:
(一)嘉里國小(客語 1)
(二)信義國小(客語 1)
(三)富里國中(成大臺語 2)
(四)玉里國中(客語 2)
**請各校符合資格者,提送相關表件於期限內提出申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