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112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多元適性教育活動補助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8 月 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10076127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由法務部毒品防制基金補助,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開班人數應達 15 人(含)以上,高風險學生比例不得低於參加學生數 45%。
(二)課程規劃應具連續性, 1 次性活動(如 1 、 2 週之冬、夏令營隊)不予補助。惟鑒於轉換學制過渡時期為青少年藥物濫用高風險期,活動倘特別針對國小、國中應屆畢業學生規劃之暑期活動,同意補助(請於計畫中敘明)。
(三)不予補助項目
1 、體育校隊、樂團、社團活動時間之學生社團,除特殊理由經教育部同意外,不予補助。
2 、移地訓練、參賽、校外參訪相關費用除特殊原因外,不予補助。
3 、語文、閱讀、課後輔導等,不適宜低學習成就學生之活動。
三、本項經費執行情形受立法院、審計部等機關監督,學校倘於補助經費核定後未繼續辦理者,應告知主管機關,並即刻辦理結案,以利經費後續運用,否則次一年度經費不予補助。另請地方政府善盡督導責任,倘轄屬學校經費執行不力情事連續發生,次一年度全縣市不予補助。(除全國/縣市性停課外,新冠肺炎疫情不得作為經費執行不力之理由)。
四、申請期程:有意願申辦學校請於 111 年 9 月 5 日前檢具實施計畫報教育處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