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經費核定】轉知國教署補助「111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子計畫1科技中心」核定案,詳如說明。
一、本府 111 年 8 月 31 日府教課字第 1110174869A 號函(諒達)辦理。
二、核定學校:花崗國中、光復國中、玉里國中。
三、本案計畫核定貴校辦理「111 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 」(子計畫 1 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第一期經費已撥入 縣庫,為避免錯誤提高行政效率,收款收據內容請學校確認 無誤後送府憑撥。
(一)會計子目代號:「CG1088」。
(二)收款收據抬頭:「花蓮縣政府」。
(三)本次撥付貴校金額:請各校依經費核撥表辦理(如附件)。
(四)收款收據事由:「111 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 1 科技中心)第一期經常門經費」。
(五)收款收據備註: 111.8.31 府教課字第 1110174869A 號。
四、餘依核定公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