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 110 學年度臺灣母語日訪視暨國教輔導團本土語文輔導小組「到校輔導與服務」實施計畫辦理。(文後送) 二、請績優學校於文到一週內,附件填表 word 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信箱 lomod@hlc.edu.tw 並來電確認,紙本 1 式 2 份免備文逕送教育處承辦人。
三、績優學校名單如下: (一) 績優學校名單如下:
四、有關敘獎建議名冊(如附件檔),請於期限前核章完逕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魯木伊木伊輔導員收 ,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