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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本管理指引)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0 月 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36713 號函辦理。
二、檢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1 份。
主辦單位: 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2-10-16 18:05:00
最後修改: 2022-10-16 18: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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