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91910 號函辦理及本府 111 年 11 月 24 日府教課字第 1110236573 號函(諒達)辦理。
二、相關資訊摘述如下:
(一)參與對象:旨揭計畫第二群組學校課程領導人。
(二)辦理時間: 111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2 時。
(三)辦理地點: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勤學樓會議室)。
三、請貴校核予本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並協助課務安排,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