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111年 11月 11日 AC1110001568號簽辦理。
二 、關於旨揭預算編列方式及作業程序如下:
1.舊制:
(1)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成立附屬單位預算,由本處編列退休撫卹及慰問金於學校分基金預算,每月由學校至本處校務平台系統填報需求,本處依需求辦理撥補,超過預算部分,每半年本處公告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
(2)各項補助(生活津貼)未編列預算,每月由學校至本處校務平台系統填報需求,本處依需求辦理撥補;為增加撥補數,每半年本處公告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
2.新制:
(1)為因應 112年度旨揭預算編列方式作業程序,減少學校行政作業人力負擔,即日起將停辦校務平台系統填報需求撥補作業。
(2) A. 退休撫卹預算編列方式:
成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由人事處估算各校各項退撫給與納編於學校各分基金預算。
B. 退休撫卹作業程序:
a.學校依人事處及行研處核定函及人事系統退撫平台產製清冊,依規發放予領受人。
b.各校於當年度 10月份依主計處公告查填退休撫卹不足(賸餘)調查表,本處將依調查表辦理撥補不足數作業。
c.前項作業完成後,仍有新案致經費不足時,由學校函報本處專簽辦理撥補。
d.退撫給超過預算部分,各校每年年底依本處公告辦理超支併決算作
(3) A. 各項補助預算編列方式:
成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由人事處估算各校各項補助納編於學校各分基金預算。
B. 各項補助作業程序:
a.教育人員生活津貼(結婚、生育、喪葬及子女教育補助)及因公受傷慰問金,於實際發生後,依規發放予領受人;另於 112 年 3 及 9 月各撥一次經費。
因公失能及死亡慰問金,依人事處及行研處核定函辦理發放手續。
b.各校於當年度 10月份依主計處公告查填各項補助不足(賸餘)調查表,本處將依本表辦理撥補不足數作業。
c.各項補助超過預算部分,各校每年年底依本處公告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
(4)人事費預算編列方式及作業程序
由本處編列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於學校分預算,各校逕自運用已編列入學校之分預算部分,並請檢視預算分配表中分配原則之分配月份及比例,如教職員工薪資於1月份分配 3 個月等相關經費資料,以了解相關經費分配情形。
(5)有關上述各項經費之編列方式及作業程序,請參詳附件,俾利學校了解各項經費之開支及運用方式。
三.有關 111年度已辦理人事費及退休撫卹不足部分:
1. 本處業於 10-11 月份依主計處公告查填退休撫卹及人事費不足(賸餘)調查,辦理撥補不足數作業。
2.至 111 年度人事費、退休撫卹及各項補助等不足部分,請各校注意主計處公告查填調查,本處將依前項調查辦理撥補不足, 112 年度將不辦理校務平台撥補作業。
3. 前述各項預算編列方式及作業程序若需修正會計程序事項,得隨即修正。
四.檢附旨案新發公文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