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 111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府 111 年 9 月 1 日府教學字第 1110177380 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獲獎名單老師於 12 月 21 日前逕至本府教育處(德興棒球場)學管科領取獎金,獎狀後發,俾利於年底關帳前核銷,感謝配合。
新城國小鍾怡君老師、平和國中彭瑞春老師、國風國中王錦懋老師、南平中學高鈺華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