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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公告 有關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辦理延長照顧服務」經費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 依據本縣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實施期間為 112 年 2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由各園逕依家長需求調整辦理日程並規畫實施計畫,實施時間為平日放學下午 5 點起,至多以 2 小時為上限。

三. 檢附家長意願調查表、實施計畫書、經費收支表、身分認定送審資料自我檢核表及延長照顧服務收費原則

四. 如有疑慮請洽特幼科林小姐:8462860#260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處
發布者: 林欐甄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2-12-14 15:14:00
最後修改: 2022-12-14 15:22:44
點閱數: 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