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就學宣導說明會」經費核銷辦理期限已過,請尚未完成之學校於12月16日(星期五)前繳交。
一、本府原以 111 年 9 月 29 日府教特字第 1110196506 號函核定旨揭經費,並請各校於111 年 12 月 9 日前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執行自我檢核表及成果報告書各 1 份報府辦理核銷,合先敘明。
※經費核銷辦理期限已過,請尚未完成之學校於12 月 16 日(星期五)前繳交。
一、尚未繳交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含成果紙本及電子檔繳交)之學校如下:
?國小:光復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