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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4點,業經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17142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2 月 15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10171422B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2-12-16 08:56:00
最後修改: 2022-12-16 08: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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