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 111 年 12 月 22 日府教課字第 1110259137 號函諒達。
二、旨案計畫執行期程自 1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包 含三項子計畫:
(一)子計畫一:充實英語口說教學圖書(繪、讀本)計畫(經常門)。
(二)子計畫二:提升教師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經常門)。
(三)子計畫三:提升學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經常門)。
三、旨案計畫提報延長期限,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4 日(六)止,請學校依下列說明將計畫檔案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shengchi3050@gmail.com :
(一)子計畫一:書單 Excel 檔、圖書運用規畫表 Word 檔、圖書 運用規畫表核章掃描檔。
(二)子計畫二及子計畫三:計畫 Word 檔及核章掃描檔。
四、餘請詳閱相關附件。